視障漢扮鬼扮馬 騙失明款逾千元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7/10/09 15:10

最後更新: 2017/10/09 15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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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陳家樂(右)原被控共5項欺詐罪,他早前已承認當中兩罪。(張永康攝)

35歲視障漢涉嫌於前年5月一人分演多角,進入一名失明女子的寓所,分別冒認社工及督察,訛稱為她存款140元到其銀行户口及借款1200元,共騙取1340元,視障漢否認兩項欺詐罪今(11日)開審。辯方辯稱,在存款一事中,事主已知悉被告的真正身分,並同意給予被告140元作為帶她到銀行的酬勞,劉則表示已忘記有否給被告140元。

案中失明的女事主劉潔蘭(44歲)今供稱,自己天生失明,是路德會登記會員,獨居於石硤尾邨一單位。她指被告陳家樂(35歲)於前年曾兩度,分別假扮路德會職員「郭Sir」及心光盲人學校的「王Sir」上門找她。劉指被告甫進門,要求喝水及著劉將包拿給他,劉指「我唔知佢(被告)咁衰,俾咗銀包佢(被告)睇」,直至被告離開後劉才發現銀包內的現金不翼而飛,但已忘記金額。

案中失明的女事主劉潔蘭。(張永康攝)

劉稱曾致電路德會確認,得悉當天登門的人並非路德會職員,其後由其他視障朋友協助下得知被告假冒職員。

甫開庭時,辯方透露只爭議涉案140元是事主給予被告,作為帶她到銀行的酬勞,另借款金額是170元,並非1200元。

被告陳家樂原被控共5項欺詐罪,他早前已承認當中兩罪,包括於同年假扮路德會社會服務處社工,訛稱會為本案事主劉潔蘭交屋租,詐騙她1500元,以及假扮房屋署職員致電劉,再騙取1200元屋租。以及被告被控以賣旗籌款之名,詐騙市民約900元捐款,該案將於本月16日續審。